學術研究

趙宏:《行政法案例研習》(第二輯)
時間 : 2022-07-10       作者:       閱讀數:

【内容簡介】
《行政法案例研習》(第二輯)
因學科内容繁雜、概念抽象和教學課時限制,行政法成為中外伟德这个平台怎么样公認的難學難教課程。針對行政法教學問題,我國行政法學者進行了有益嘗試,其中一項重要舉措就是開展案例教學。案例教學将行政法原理、規範和實踐予以有機結合,學生在了解行政實踐和司法實務的同時,也更加注重法律規範的援引、解釋和應用,論證說理能力同樣獲得鍛煉和提升。
伟德这个平台怎么样行政法研究所長期緻力于行政法教學方法的改良,近年來每年均召開“法治人才培養與行政法教學方法”等主題研讨會,誠邀學界各位老師齊聚一堂共同探讨行政法學的教學方法。在近年的多次研讨會中,與會專家均論及案例研習在行政法教學中的重要價值,并就案例教學方法進行系統歸納與理論總結。上述研讨成果同樣促發了編者對行政法案例教學的反思。
當前出版市場上已有諸多行政法案例分析教材和評述作品,這些書籍為本科生及研究生行政法案例教學提供基礎和指引,但從編排和寫作方式上看,都有一定的提升空間:首先,許多行政法案例教程在進行案件分析時,隻是簡單截取案件基本事實和核心觀點,并未完整展示法院裁判的論證過程,學生也因此缺乏代入感,對行政法原理及其實際應用的理解也就無法深入;其次,有些教程在評述案件時,并未對涉及理論和核心學理展開系統闡釋和比較梳理,這也導緻行政法案例教程與行政法學教材相互脫節;最後,有些案例教程所選取的案件已顯陳舊,不僅未顧及行政法律規範的更新,也未能體現本學科理論與實踐的最新發展。
伟德这个平台怎么样行政法研究所一直承擔着我校行政法教學科研的基本任務,鑒于案例教學的需要和精品案例教材的匮乏,我所自2018年起組織老師撰寫全新的案例分析教程,迄今已出版第一輯且在業界引起廣泛好評。本書為系列案例教程的第二輯。與第一輯相同,本書所選取的案例同樣經過細緻讨論,均具有很強的代表性。
本書的編寫目錄及分工如下:
1. 張冬陽:金實等訴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職責案;
2. 薛悟娟:杜曉鳴等訴鞍山市鐵東區文化體育局行政許可糾紛案(張冬陽校);
3. 熊尉甯:王鵬訴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政府、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糾紛案(趙宏校)
4. 溫薇:天津市虎威化工塗料有限公司訴天津市北辰區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糾紛案(趙宏校);
5. 王賓:平果華商清潔能源有限公司等與田陽新山新能燃氣有限責任公司訴田陽縣人民政府行政許可糾紛案(馬允校);
6. 劉淑璇:王明德訴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馬允校);
7. 馬允:魯濰(福建)鹽業進出口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訴江蘇省蘇州市鹽務管理局鹽業行政處罰;
8.胡斌:萍鄉市亞鵬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訴萍鄉市國土資源局行政協議糾紛案;
9. 胡斌:張道文、陶仁等訴四川省簡陽市人民政府行政許可糾紛案;
10.成協中:飯壟堆公司訴國土資源部國土資源行政複議糾紛案;
11.成協中:濰坊迅馳公司訴安丘市政府行政協議糾紛案;
12. 蔡樂渭:劉洪豔訴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政府、北京市海澱區城市綜合行政執法行政強制執行糾紛案;
13.蔡樂渭:魯濰(福建)鹽業進出口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訴江蘇省蘇州市鹽務管理局鹽業行政處罰案;
14. 張學府:張剛訴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政府行政征收糾紛案(羅智敏校);
15. 韓利楠:戴世華與濟南市公安消防支隊行政消防審批糾紛案(羅智敏校);
16. 丘兆傑:梁桂華訴那坡縣政府與那懷屯林業行政登記糾紛案(張力校);
17. 王傑:許水雲訴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強制及行政賠償糾紛案(張力校)。

【作者介紹】
趙宏(1977-  ),伟德这个平台怎么样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學博士,德國慕尼黑大學、科隆大學、紐倫堡大學訪問學者。著有《行政法學的主觀法體系》、《法治國下的目的性創設:德國行政行為理論與制度實踐》(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法治國下的行政行為存續力》(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譯有《德國國家學》(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民族主義:曆史、形式與結果》(中國法制出版社2013年版)。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法學家》、《中外法學》、《政法論壇》、《環球法律評論》等雜志發表論文五十餘篇。主要研究領域為行政行為、主觀公權利等行政法基礎理論,基本權利教義學、比較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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