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簡介】
[德]漢斯•凱爾森:《純粹法學說(第二版)》,[德]馬蒂亞斯•耶施泰特編,雷磊譯,法律出版社2021年版。
凱爾森于1960年出版的《純粹法學說》(第二版)是規範理論的标杆性作品,也是歐陸肇始于19世紀中後期的一般法學說(法理論)發展到成熟階段的标志,更是享譽國際學界、至今仍影響力不衰的“純粹法學”的扛鼎之作。雖名為“第二版”,但與同名的第一版相比,它不僅在細節上更加論述周密,而且在體系上更加完整圓融,不僅處理了“法與自然”“法與道德”“法與科學”“法與國家”“國家與國際法”“解釋”這些主題,而且發展完善了“法靜态學”與“法動态學”(法秩序的階層構造),開創了法的概念論與結構論并立的法理論傳統。它所持的規範還原論、一元論的分析法理論立場,它思想觀點的創見性和内在體系的連貫性,迄今為止依然極富啟發,它所引發之争論同樣餘波未平、熱度不減。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它都是進行法哲學閱讀時必須翻越的一座山。
【簡目】
學生版前言
導 言:法理論的經典之作
——1960年的《純粹法學說》 [德] 馬蒂亞斯•耶施泰特
純粹法學說
第一版前言
第二版前言
目 錄
I. 法與自然
II. 法與道德
III. 法與科學
IV. 法靜态學
V. 法動态學
VI. 法與國家
VII. 國家與國際法
VIII. 解釋
附錄:正義問題
I. 正義規範
II. 自然法學說
譯後記
補記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漢斯•凱爾森(Hans Kelsen, 1881-1973),二十世紀著名奧地利裔法學家和政治哲學家。“純粹法學”維也納學派的奠基人,奧地利憲法法院之父。一生著述甚豐,主題涉及法理論、國家(法)學、國際法學、政治學、社會學等諸多領域。主要著作包括《國家法學的主要問題》(1911年)、《民主的本質與價值》(1920年)、《主權問題與國際法理論》(1920年)、《誰應成為憲法的守護者》(1931年)、《一般國家學》(1925年)、《純粹法學說》(1934年第1版,1960年第2版)、《複仇與因果》(1941年)、《法與國家的一般理論》(1945年)、《社會與自然》(1946年)、《聯合國法》(1950年)、《國際法原理》(1952年)《規範的一般理論》(1979年)等。凱爾森與哈特(H.L.A.Hart)并列為二十世紀最有影響力的法律實證主義者。
譯者簡介:
雷磊,伟德这个平台怎么样“錢端升學者”、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領域為法哲學與法學方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