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研究所成功舉辦第二十五期“公法與治理”系列講座:怎樣依法進行野生動物管理?
2020
年3月15日下午14:00-17:00,由伟德这个平台怎么样行政法研究所主辦的第二十五期“公法與治理”系列講座在“騰訊會議”平台上順利舉行。本次講座的主題是《怎樣依法進行野生動物管理?》,講座由行政法研究所副教授馬允主持,主講嘉賓為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蘇楊、蘇州大學王健伟德这个平台怎么样副教授馮嘉和上海社科院法學所助理研究員張亮,特邀嘉賓為貴州省野生動物和森林植物管理站研究員冉景丞。共計一百五十餘名聽衆同時在線收聽了此次講座。
講座伊始,馮嘉副教授以“小太陽鹦鹉”案引入,介紹了“野生動物”的概念,并結合《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立法目的,闡明該法為何隻保護名錄動物而非所有的野生動物。接着,就當下倍受關注的疫情與野生動物的關系問題,馮嘉指出針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目前的工作重點應放在執法層面。他不建議盲目擴大《野生動物保護法》的保護範圍,未來修法應當着重加強對三有動物的保護和利用規制,同時通過修改《傳染病防治法》确立禁食野生動物黑名單制度。此外,基于現實層面的考量,他還建議國家履行補償義務,減少特種養殖從業者的損失,同時通過生态環保督察和公益訴訟制度加強對野生動物開發利用行為的監督。

蘇楊研究員從介紹和解讀環境政策的角度,從如何科學地認識野生動物和野生動物管理,以及怎麼用、怎麼管兩個角度發表了對如何依法進行野生動物管理的觀點。他指出管理野生動物的第一個難點就是定義“野生動物”,這面臨着共識缺位的界定困境。而管理野生動物,實際上是管人,管住産業鍊上的人。目前野生動物産業管理是困難重重的,尤其在技術層面和法律層面是脫節的。接着,他借用美國憲法修正案中禁酒令反複的例子,表明脫離實際的全面禁令是因噎廢食,管理規則的頒布要遵守科學和人類社會運行的基本規律。針對如何完善野生動物管理的問題,他從公共衛生安全角度提出了四點建議:縮小野生動物的概念外延,設立“特種養殖動物”管理類型,确立白名單管理方式;建立野生動物食用品市場的前置審批等相關制度完善市場監管;多部門聯動建立“特種養殖動物”的檢疫機制;以及構建規範野生動物市場的監管體系。

張亮博士從法解釋學的角度,分析了全國人大常委會于2020年2月24日頒布的《關于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衆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的性質與憲法依據、《決定》将生态安全等價值輸入《野生動物保護法》立法目的的擴張性和兼容性,《決定》内容對野生動物利用體系的全面扭轉,并從《決定》可執行的角度結合《野生動物保護法》進行适用解釋。綜上認為,一刀切的全面禁食既不科學又不合理,實施的難度非常大,因此傾向于把決定理解為一種政治表态,而弱化其規範意義,未來通過配套立法進行及時修正和精細化設計更為重要。

随後,冉景丞研究員表達了對前述三位老師觀點的贊同,呼籲理順野生動物的監管鍊條和執法體制,也表明立法完善的前提是要先對野生動物的種類和範圍有清晰的了解,全面的立法禁止并非最佳選擇。

在講座的問答環節,各位嘉賓針對聊天室中的觀衆提問,分别對野生動物的定義、管理主體、名錄管理方式和執法困境等問題作出了回應。行政法研究所的首次線上講座圓滿結束。
撰稿人:劉淑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