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伟德这个平台怎么样學術沙龍第四十七講由冷新宇博士以《國際刑事法院規約》的規定為背景,做了題為“戰争罪分類和構成要件研究”的學術報告。
首先,冷新宇博士介紹了戰争罪的理論研究意義。他分别從中國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處理威脅國際安全的武裝沖突的需要;對日本侵華戰争造成損害進行索賠訴訟的需要;國際刑事法院理論上存在審理中國公民參與案件的可能性,不論中國是否加入《國際刑事法院規約》,都面對這一問題;國内武裝沖突的可能性四個方面進行了闡述。
随後,冷新宇博士以美國攻打伊拉克為例引出戰争罪與侵略罪的概念。再分别講述了侵略罪和戰争罪的相關内容來區分這兩個概念。目前為止聯合國安理會關于“侵略”的決議有第82、83、84、85、87,88号,其中第87号決議指出中國和朝鮮被當時安理會認為侵略韓國,冷新宇博士由此指出安理會對“侵略”定義的随意性,而聯合國大會1974關于侵略與否的判斷由安理會決定的決議亦可看出其對“侵略”定義缺乏客觀标準。當今《國際刑事法院規約》對侵略的處理也是不完全的。關于戰争罪的條約《1949年日内瓦公約》,《977年的第一附加議定書》,《國際刑事法院規約》,冷博士抽出其中重要法條加以詳細解釋。
接下來,冷博士從《前南國際刑事法庭規約》和Tadic案,《盧旺達國際刑事法庭規約》和Akayesu案的介紹中指出戰争罪的提出以及發展。最後,他又對戰争罪和侵略罪的區别作出闡述。
在對戰争罪作出概念辨析之後,冷博士對戰争罪分類産生關鍵影響的國際審判作了介紹。通過Erdemovic案對戰争罪和其他國際罪行的嚴重性作了比較,進而從性質上将戰争罪分為國際性武裝沖突中的戰争罪和非國際性武裝沖突中的戰争罪的兩大類。對這兩大類的具體内容及其來源作了簡要概述。
最後,劉老師等人就對于侵華戰争、中國民間向日本索賠問題中國政府的作用向冷博士提出問題并展開熱烈的讨論。
至此本期學術沙龍活動圓滿結束。
(通訊員:曹黎 邢麗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