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所、中心:
國家外國專家局将在今年11月中旬向各高校下達申報2019年度外國文教專家(以下簡稱外國專家)聘請項目的通知。為使各單位提前做好相關申報準備,更有效地對接項目,現将有關事項預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與執行原則
1.我校2019年外國專家項目向學校常規項目和高校重點外專項目傾斜,以推動我校“雙一流”建設和國際化辦學。
2.為推動2019年外國專家項目的申報與項目執行率,在國家外國專家局批件下達之前需執行的學校常規項目和高校重點外專項目,經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報請分管校領導同意後,可提前執行。
二、項目分類
1.學校常規項目是指聘請外國專家來校進行日常課程教學或者合作科研工作的項目。聘期一般為3個月以上。
2.高校重點外專項目是指聘請外國專家來校進行短期集中授課、系列講座或者合作科研工作的項目。聘期一般為3個月以下。
3.國家級外專項目包括高校國際化示範學院推進計劃、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111計劃)、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2.0(111計劃2.0)、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外國人才引進計劃、“一帶一路”教科文衛引智計劃、高端外國專家項目(文教類)。國家級外專項目具體項目指南将在國家外國專家局正式通知時下發。
請各學院收到預通知後,組織教師根據附件一所列項目經費支出範圍與上限,與外國學者初步協商2019年度來校工作時間、工作形式和工作報酬事宜,并收集其護照複印件、個人教育與工作簡曆。待我處下發申報2019年度外國文教專家聘請項目正式通知後,根據通知要求進行項目申報工作。
附件:
外國專家項目經費支出範圍與上限
外國專家項目經費使用與報銷須知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2018年11月6日
(聯系人:王福平; 電話:58908049;手機:13621380822;電子郵箱:wangfupi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