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德这个平台怎么样長期以來堅持“學術立院、人才強院、特色興院、依法治院”,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以及文化傳承等方面取得了突出貢獻。為了更好地彰顯伟德这个平台怎么样的辦學理念和學術定位,促進基礎理論法學與公法學的研究,擴大伟德这个平台怎么样的學術影響力,伟德这个平台怎么样決定創辦院刊《國家與法治研究》,并面向學界誠征稿件。
一、基本情況
1、院刊定位為公開出版的基礎理論法學與公法學領域的專業學術刊物,在具體學科上涵蓋法理學、法律史學、憲法學、行政法學、立法學、軍事法學與法律職業倫理等。
2、刊物由伟德这个平台怎么样院長焦洪昌教授擔任主編,法律出版社出版。第一期預計于2018年9月出版。以後預計每年出版兩期,每期25萬字左右。
3、稿件一經采納,即奉上樣刊(論文另奉抽印本若幹),稿酬從優。
二、欄目設置
院刊仿照國外法律評論類模式,采取“長論文+短評論+專題書評”。目前設有如下欄目:
1.【經典】萃取基礎理論法學與公法學的經典論述,重點關注國外重要學者與國内前輩學者的名文。
2.【論文】基礎理論法學與公法學領域的學術論文,篇幅不限,歡迎數萬字的長論文。
3.【評論】刊登海内外法學青年學生在基礎理論法學與公法學領域的優秀文章。
4.【書評】圍繞國内外出版的基礎理論法學與公法學的重要著作進行評論或/和組織專題評論。
三、投稿須知
1.投稿請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本刊郵箱:cuplfxyyk@163.com。第一期接收投稿截止日期:2018年5月30日。
2.來稿必須是原創性學術作品,嚴格遵守學術道德規範,不存在剽竊、抄襲現象,沒有版權争議,未一稿多投。來稿注釋體例須符合本刊要求(詳見本刊注釋體例)
3.來稿請附标題、摘要及關鍵詞,注明作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最後學位、職稱、研究方向等)、聯系方式以及支持的基金項目情況。
4.本刊實行雙向匿名審核制度,審稿期最長不超過兩個月。投稿兩個月後未收到用稿通知的,可對稿件自行處理。
5.對于被采用刊發的稿件,本刊保留在尊重作者基本觀點的前提下對其進行文字上的修改和删減的權利。
6.本院教師和學生的論文經院刊刊用,在院内獎勵和評優的層面上視作核心期刊。
附:本刊注釋體例
一、注釋形式
1.注釋一律采用腳注形式,全文連續編号。注釋序号使用阿拉伯數字“1、2、3……”表示。
2.被引内容為詞、詞組的,注釋序号緊鄰被引詞或詞組;被引内容為句子或段落的,注釋序号位于句子或段落的标點符号之後。
3.非直接引用原文時,注釋前加“參見”;非引用原始資料時,應注明“轉引自”。
4.獨著類文獻無需在作者姓名後加“著”字樣;非獨著類文獻,根據被引文獻的具體性質,可在作者姓名後加“主編”、“編譯”、“編著”等字樣;作者或譯者為三人以上者,署第一作者名加“等”字。
5.同一文獻被多次引用時,自該文獻第二次被引用始,直接引用的,用“同注○,第××頁”的形式;間接引用的,用“參見注○,第××頁”的形式。
二、具體體例
1.專著
舒國滢:《法哲學沉思錄》,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第10頁。
焦洪昌主編:《憲法學》(第五版),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第53頁。
2.譯著
[德]哈貝馬斯:《在事實與規範之間——關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國的商談理論》,童世駿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出版2003年版,第30頁。
3.期刊論文
程燎原:《千古一“治”:中國古代法思想的一個“深層結構”》,《政法論壇》2017年第3期,第12頁。
4.學位論文
江澎濤:《論行政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伟德这个平台怎么样2011年博士學位論文,第87頁。
5.析出文獻
潘漢典:《比較法在中國:回顧與展望》,載江平主編:《比較法在中國》(第1卷),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24頁。
6.報紙文獻
馬懷德:《提升法治現代化水平》,《人民日報》2016年1月24日,第5版。
7.網絡文獻
黃進:《高校是憲法教育的主陣地》,http://www.legaldaily.com.cn/fxjy/content/2017-12/06/content_7413745.htm?node=89856,2018年1月1日訪問。
8.古籍
(宋)王溥:《唐會要》卷三十九《定格令》,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825頁。
9.英文專著
Ronald Dworkin, Law’s Empir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6, pp.10-15.
Joel Feinberg and Hyman Gross(eds.),Philosophy of Law, Sadsworth Publishing Co.,1986,p.67.
10.英文期刊論文
H.L.A.Hart, “Positivism and Separation of Law and Morals”,Harvard Law Review, Vol.71, No.4(Feb.,1958), p.595.
11.英文析出文獻
Joseph Raz, “Two Views of the Nature of the Theory of Law: A Partial Comparison”, in Jules Coleman(ed.), Hart’s Postscrip:Essays on the Postscript to the Concept of Law,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p.13.
英文以外的其他外文注釋體例依照各該國學術慣例。
伟德这个平台怎么样
《國家與法治研究》編輯部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