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師: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開展第三批法學專家學者交流挂職工作,為做好組織推薦工作,現将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職崗位
刑事審判崗位1名,民事審判崗位1名,行政審判崗位1名,執行崗位1名,司法研究崗位1名。根據人選情況,适當增減。
挂任部門副職,挂職期限2年。
二、資格條件
1.具有過硬的思想政治素質,堅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擁護黨的領導,模範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
2.法學理論功底深厚,科研能力強,專業影響較大,一般為應用法學領域學術帶頭人、知名學者或擔任相應的教學領導職務,具有教授或相應級别職稱,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經驗。
3.恪守職業道德、學術規範,廉潔自律,無黨紀政紀處分。
4.挂任審判職務的,應符合法官法規定的任職資格條件,并符合任職回避相關規定。
5.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1962年4月30日以後出生)。
三、職責待遇
1.挂職期間每周參加最高人民法院機關工作時間一般不少于2天,或者每年駐院工作累計不少于100個工作日。
2.挂職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專業特長,任命為最高人民法院機關内設機構副職。
3.挂職期間參與所在部門領導班子的集體領導工作,可出席有關會議、開展調查研究、組織課題論證、參加重大案件研究和規範性文件的制定以及提供相關咨詢性意見等。
4.挂職期間應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在非法院系統或者未經授權的公務活動中使用挂任職務,不得以律師身份參加有關訴訟活動。
5.日常管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所在單位負責。挂職結束後,進行期滿考核。
6.挂職期間享受副庭局長工作待遇。
四、推薦程序
1.報名(3月10日—3月15日)
填寫《最高人民法院交流挂職專家學者報名表》(見附件),3月15日前将紙質版交至組織部辦公室(昌平校區辦公樓1208室),電子版發送至zzb@cupl.edu.cn。
2.學校推薦(3月15日—3月17日)
學校遴選2名人選向最高人民法院推薦。
3.最高人民法院接收
最高人民法院經資格審查、專業評審、組織考察等程序,研究确定人選後,辦理任職手續。
五、紀律要求
1.報名信息必須真實,不得弄虛作假。
2.工作期間,應嚴格遵守審判、保密、廉政等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對于違反紀律要求,情節嚴重的,将取消資格,并按規定追究責任。
聯系人:倪 菁、李家樑;聯系電話:58909061。
附件: 最高人民法院交流挂職專家學者報名表.doc
組織部
2017年3月10日